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

廣告評論(二)



要設計出一個具影響力平面廣告,就必須符合俗稱「AIDA」的四大元素。A為Attention,即令讀者引起注意;I為Interest,即引發興趣;D為Desire,即刺激消費的欲望;最後一個字母A為Action,即作出購買的行動。要成為一個成功的廣告,需具備搶眼、生動和簡明三個條件。

這則廣告是由護膚品牌Proactiv所設計的,而售主要對象是有暗瘡、油性肌膚的年青人。此廣告主要是對護膚人士推廣新產品,屬於產品或服務廣告的類別。整個廣告非常精簡,在廣告左下方放了一套三樽的產品,在廣告中間有一個明星--Justin Bieber ♥ ♥ ♥(Justin亦是proactiv其中一位代言人),右面有他的名字"Justin.B"。

廣告用了加拿大小天王Justin bieber作主角,用了一個明星效應來吸引他的愛好者。Justin bieber的健康、清爽形象與產品非常吻合。以Justin作為真實例子,以表達proactiv不但能擊退暗瘡,預防粉刺形成,更可當作日常護理產品使用。

整則廣告的排版和色彩非常明確。首先三樽的產品以楷极的高度排列,左高右矮,比喻產品能為消費者逐漸改善皮膚,以消費者為中心。另外,廣告運用了暗灰色的色調,連Justin Bieber也是穿全黑的衣服,襯托出他光滑、無暗瘡的皮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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